学习民法典No.7

小李:“老爸,上回你给我讲了一个胁迫结婚的婚姻可撤销的事儿,那除了胁迫结婚外,还有别的情况会撤销婚姻吗?”

老李:“当然有啊,那就再告诉你一个新知识吧。民法典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,另一方知道后是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的。”

小李:“那啥才算重大疾病呢?”

老李:“这个就得往回说说了。之前婚姻法第7条规定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禁止结婚的,民法典没有再保留这个禁止结婚的条件,说法上也发生了变化,从医学上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改成了重大疾病的说法。至于啥算重大疾病,年的婚姻法规定的禁婚条件是有精神失常、麻风病等疾病,年婚姻法规定了麻风病,年婚姻法就没再具体列举疾病名称了。”

小李白了老李一眼:“您老这还是没说出来啥算重大疾病啊?”

老李回瞪小李一眼:“你老爸是律师,又不是大夫!医学的事儿咱可不懂。不过民法典这么规定,所谓的重大疾病一般来讲肯定是会严重影响婚姻生活的存续,可能传染给对方或者遗传给下一代,危害对方和子女身体健康的疾病。现在医学技术水平越来越高了,今天的重大疾病,也许三五年后就不算啥重大疾病了,所以民法典也不好做具体列举。当然也备不住以后还会发现什么新的重大疾病,太具体了会导致日后法律适用的障碍,所以咱们的民法典这回制定的条文语言是很科学的,同时具有很好的前瞻性。至于这个重大疾病具体应该怎么认定,我想是就事论事,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也会与时俱进,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给出一个认定标准的。”小李:“是不是就是您老常说的有法可依就行呗?”

老李:“对,那肯定得有法可依。”

小李:“这里面有个漏洞,如果有重大疾病,那都结婚了,不就晚了吗?”

老李:“所以啊,民法典规定的是一方如果有重大疾病,应当在结婚前就告知对方的。如果被隐瞒了,另一方婚后才发现,法律这时就需要赋予撤销婚姻的救济途径。”

小李:“那上回说那个撤销婚姻是有时间限制的,这个呢?”

老李:“也有啊,从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之日起一年内。过了这个期限,就得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了。”

小李恍然大悟:“怪不得你们大人老说婚检很重要,要是结婚前做了婚检,有不适合结婚的毛病就是想隐瞒也隐瞒不了了。”

老李不怀好意地眼神撇向小李:“小孩子家家的,懂得还不少,这回知道婚检多重要了吧。倒是你这小丫头突然变得这么关心结婚的事儿,不是有男朋友了没告诉老爸吧?”

“说什么呢,我这花季少女的,虽然追求者无数,但是咱老爸是谁呀,他姑娘眼光可高着呢,大学没毕业我可是不会找男朋友的……”话音刚落,小李已经跑回自己房间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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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零五十三条

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,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;不如实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

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

------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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